| 7年前, 只有13歲的我,認識了19歲的你。 從第一次在辯論學會的聚會裡看見你的一剎那, 我就迷上你。 這個小女孩對大哥哥的仰慕滿載在眼底裡, 你只要跟我說幾句說話,已經足夠我暗自樂透半天。 在校園裡走動的身影,只要小女孩捕捉到了,就禁不住面紅心跳外加尖叫。 當時你並不知道有這麼一個小孩喜歡上你了吧? 這是我20年裡唯一暗戀上人的小故事,天真而純淨。 7年後, 20歲的我,重遇26歲的你。 我特意在facebook尋找你,最初,為的並不是要延續小時候的小小愛慕。 但原來,甫一見面,7年前的感覺依然存在。 只是,我已經不再是當日那個只會偷偷迷上大哥哥的小女孩而已。 結果,我完成了7年前的夢,我們在一起了。 我自問我並不是一個纏人的女朋友, 亦不是不會體貼人的女孩。 我從不介意你為著想做的事去忙,相反地, 我極欣賞你在做的一切,我亦認同那是該做的。 只是,我感覺不到你的重視, 亦感覺不到該是熱戀期應有的時刻掛念。 如我所料,我說不要在一起,你並沒有挽留我。 是的,在你而言,只有16天的感情,沒什麼好傷心吧。 可是,在我而言,這不單是16的愛情,而是7年的感覺。 梁御東同學,你曾是我的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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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不是我不愛你,而是我清楚, 死纏爛打也總該有終結的時刻。 當我發覺我已經不能再動搖你半點堅持的時候, 我選擇放手。 今天是一個結束,亦是另一個開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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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執著與死纏爛打,只是相差那一點點。 女人嘛,就是愛用眼淚企圖留住她想要的人, 如果你愛她的話,你會心軟、繼而憐惜。 淚水成了迫使你跟她和好如初的武器,成了扶助她留住你的工具。 如果你不愛她的話,即使她哭得淒然又楚楚可憐, 亦難以令你心痛。 我害怕有人搶去你,亦害怕你不再愛我。 沒有人喜歡被死纏爛打,但我卻在做這檔事。 告訴我好嗎?告訴我該怎樣愛下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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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願意相信你。 相信你每一句話都沒有騙我。 我愛你。 我只求你終有一天會回到我身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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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曾經,我活在他的保護裡。 他用一雙手,把我所有的痛都一把抱緊; 用一雙手,把傷害我的人和事都擋住。 要是我哭了,同樣地,他會抱得我喘不了氣, 讓我安眠,讓我知道發生了甚麼事他也會在我身邊寸步不離。 現在,他走了。 他的一雙手,已經不會再把我抱住; 那一雙手,不再為我遮風擋雨。 要是受傷了,我就抱著雙腿埋頭痛哭, 試圖在自己的擁抱中得到安慰和勇氣。 我停不了想念你。 對不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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